糖心vlog官网观看:洪爷综合网-自称“最美”通缉犯出狱当主播?央广网:三观怎能跟着“五官”跑
利用人的猎奇心理,将牢狱经历作为“个人特色”大肆炫耀炒作,以达到“吸粉”“引流”的目的,这样的行为定会遭到人们的反感与抵制。
2018年,四川绵阳女子卿晨璟靓因参与“酒托”诈骗被通缉,反而因通缉令上的高颜值照片走红。近日,记者发现,服刑完毕的卿晨璟靓已成为网络主播,不过4月27日已被封号。
4月27日,“因通缉照走红女子账号被封”等相关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榜,引发网友热议。

因高颜值走红的女通缉犯出狱当主播
2018年11月,四川绵阳警方公开发布检举“酒托”诈骗犯罪团伙在逃人员的通告,曝光了7名嫌疑人的姓名及照片。其中一个名叫卿晨璟靓的女性犯罪嫌疑人,却因为高颜值意外“火”了,被网友称为“最美酒托”“高颜值通缉犯”。当月,卿晨璟靓就投案自首。
2019年7月15日,四川绵阳城北公安分局通报,该案10名嫌疑人已被移送审查起诉,涉案金额高达140余万元。此后,卿晨璟靓因诈骗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。

近日,记者发现,获释后的卿晨璟靓已变身为一名网络主播。在社交平台上,其用户名就叫“卿晨璟靓”,头像正是2018年通缉令上的那张照片,个人简介是“2018年头条人物,现已改邪归正”,至4月27日12时许,共有8000多名粉丝。
自今年3月19日以来,该账号共发布了12条视频,博主全部露脸出镜,看起来与当年通缉令照片的确是同一人。3月31日,她在视频中自我介绍:“大家好,我是卿晨璟靓,就是2018年被通缉上热搜那个最美通缉犯。以后在这个号上直播了。”
此后,该博主发布多条视频和网友互动:“不要问我是不是和××(服刑的某娱乐明星)关在一起,里面男女是分开的。”“如果你们还想听我讲里面的故事,以及我做托以前那些事,你们就给我卡个灯牌,进我的粉丝群。”“我没有减刑,减刑是很难的。”4月25日,她发布了一条视频向网友揭秘酒托骗局,并提醒网友“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”。

卿晨璟靓在账号简介中表示,每天会进行两场直播。直播动态显示,近一个月她进行了多场直播,主题是“大牢出来的女人”“最美酒托”等。
账号被封!平台回应
4月27日13时20分,记者还能打开卿晨璟靓的社交账号。但13时40分,记者发现该账号因违反《社区自律公约》的相关规定,已被封禁。
对此,该社交平台官方微博4月27日发文回应称:平台禁止以监狱服刑、违法犯罪经历为噱头博取流量、不当获利。经核查,该用户过往账号曾因严重违反相关规定于2024年被无限期封禁,2025年3月新注册账号继续发布相关内容。综合其违规行为,对账号处置无限期禁言、取消营利权限、抹除粉丝。
借“刑满释放”博取流量
她不是第一个
《看丹观察》梳理发现,卿晨璟靓不是第一个以自己违法犯罪、监狱服刑经历为噱头博取流量的人。
此前,在一些短视频平台搜索“刑满释放”,会出现不少自称服过刑的博主,他们用短视频或者直播分享经历,被称为“浪子回头励志网红”的新赛道。部分博主拿服刑当“卖点”博流量,甚至以此为“荣”,引发争议。

2022年也曾出现过类似的利用服刑、违法犯罪经历为卖点的网络博主,一个曾因“持刀强奸”15岁女孩而服刑的男子发布短视频后爆火,该男子摇身一变还成了“励志网红”,开启了直播带货,甚至还拥有了一小拨同情他经历的粉丝,不久后相关账号也被平台封禁。
炫耀服刑经历不可取
《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》明确规定了严禁违法失德人员利用直播发声出镜。网络直播平台在主播和嘉宾选用上要严格把关,坚持把政治素养、道德品行、艺术水准、社会评价作为选用标准。对政治立场不正确、违反法律法规、违背公序良俗的失德失范人员坚决不用。
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,主播是出现在公共领域中的社会形象,直播行业中虽然没有明确的无犯罪记录职业准入规定,但重视价值观导向。在导向问题上,如果把刑满释放作为一个流量卖点吸引公众,肯定是有问题的。
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当主播,此前有媒体报道,福建司法警察训练总队教官林敏明认为要“一分为二”来看,如果是正常去当带货主播,在过程中讲述自己的故事去教育引导他人,这种没问题,我们也不应该戴着“有色眼镜”看待这个群体;如果是以自己“刑满释放人员”的标签为噱头,博取流量,甚至还传递一些错误的价值观,那应该被坚决抵制。
另一方面,此事也引出了关于刑满释放人员如何正当谋生的讨论。林敏明认为,以服刑为噱头博流量应坚决抵制,但也应看到刑释人员创业、就业仍是非常艰难的,所以对他们的安置帮教工作很重要。
支持平台封号
网友表示“不能理解这样也能有粉丝”。

也有网友表示“支持平台封号”。

我们鼓励刑满释放人员依靠自己的双手、勤奋劳动,在社会上就业立足、改过自新。但如果是利用人的猎奇心理,将牢狱经历作为“个人特色”大肆炫耀炒作,以达到“吸粉”“引流”的目的,这样的行为定会遭到人们的反感与抵制。如此行径,不仅会让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模糊是非对错的界限,对违法犯罪行为产生错误认识,甚至美化一些犯罪行为,让处在价值观形成期的青少年群体产生“黑红也是红”的错误认知,乃至跟风效仿。
网络从来不是法外之地,净化网络空间需要多方齐抓共管。监管部门和网络平台应不断完善监管机制,对于利用犯罪经历进行炒作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,通过加强审核、封号、建立黑名单等方式,杜绝此类博眼球内容的传播。同时,公众也要理性看待这类网红现象,自觉抵制不良炒作,共同守护我们的网上精神家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