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料门-今日黑料:新黑暗圣经全集-马上评|司马南偷税被罚,税法不容“大V特权”
司马南偷税被罚了!
今天,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公布司马南偷税案件处理情况。经查,司马南在2019年至2023年期间,通过隐匿收入、虚假申报等手段,少缴个人所得税、增值税等税费共计462.43万元。此外,其实控企业北京某影视策划中心通过虚列成本费用,违规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等方式,少缴企业所得税75.32万元。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对司马南及其实控企业追缴税费款,加收滞纳金、罚款共计926.94万元,已全部入库。
司马南作为公众人物,在网络上颇为活跃,获得海量的拥趸、流量加持,也从中收获了真金白银,却忘了公民的基本义务——依法纳税,这动摇了一个公众人物的品德根基。天大地大,大不过国法;大V的社会影响再大、粉丝再多,也必须活在“法律之下”。税治不容“流量特权”,税法公平岂能“大V例外”?
从通报来看,税务部门将司马南的行为定性为“偷税”而不是漏税,不是什么“无意或疏忽导致的税款漏缴”,对此不能矫饰、无法洗白,他就是故意逃避缴税。
一者,司马南的偷税活动时间跨度长,从2019年至2023年横跨整整五年时间;二者,其偷税的主观恶性强,偷税手段花样百出,处心积虑:隐匿收入、虚假申报、虚列成本费用、违规享受优惠政策等等。司马南花样百出地偷税,还是心存侥幸、恃V而骄、恃粉而“飘”,企图挑战国家税收制度权威,也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。
税收是国家财政的“生命线”,特别是个税有着推动社会公平、消弭贫富差距的社会作用。明星、网络大V有责任、有义务模范纳税,因为他们的收入来自于社会公众的加持、付出。此前,一系列光环围绕的明星、大V偷税漏税案件接连曝光,这些人不仅受到了天价的处罚,更是在网络上彻底“凉凉”。饶是有这些前车之鉴,司马南还是“前赴后继”,以身试法,结果必然是遭到法律的重罚严惩、公众形象的彻底破产。
必须以“零容忍”态度严查公众人物的偷税漏税,推动税法公平,税法不容“大V特权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