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乡一村支书享受副科级待遇近11年后被控诈骗,检方以证据不足撤诉
“村支书被控诈骗副科级待遇”一案有了新进展。2月7日,上游新闻记者从韩百彦家属处获悉,河南新乡长垣检察院认为该案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,长垣法院准许检方撤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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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百彦。/受访者
上游新闻此前刊发的《村干部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近11年后,被控诈骗了财政资金》报道显示,2024年5月16日,韩百彦被河南新乡长垣检察院批捕。检方查明,韩百彦自1997年1月至2000年6月任长垣丁栾镇韩寨村村委会主任,2000年6月至2011年10月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。2011年7月,韩百彦谎报其1991年1月始任韩寨村村委会主任,工作年限符合享受副科待遇要求;2011年12月21日,新乡市市委组织部发文通知:韩百彦享副科待遇。自2012年3月至2022年9月,被害单位长垣市财政局向韩百彦发放并补发工资待遇共计21.6万余元,其实际应领取工资待遇为2.04万余元。
检方认为,韩百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,数额巨大,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韩百彦家属对此并不认同。家属说:“当时是组织照顾韩百彦,主动提出让他申报副科待遇的,申报表上写有1991年他担任村委会主任,是经过三级审核的,也是镇领导让他去担任村委会主任。现在看,1991年到1997年,韩百彦是名不正言不顺的村委会主任,但干的是村委会主任的活。”
1991年至1997年,谁是韩寨村村委会主任?丁栾镇一名镇干部受访时称,1991年至1997年存在不规范之处,韩寨村村委会主任并不是由村民代表选出,民政局也未发聘任书。他和同事在档案室内多次寻找,也没找到1991年至1997年谁是村委会主任的相关书证,“那6年村干部之间有矛盾。谁是村主任,有多种说法,找不到书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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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裁定:准许长垣市检察院撤回对韩百彦的起诉。/受访者供图
上游新闻刊发上述报道时, 患有高血压、右眼近乎失明、74岁的韩百彦被羁押在看守所内。2024年11月11日,长垣市法院决定对韩百彦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。
2025年1月26日,长垣市法院做出裁定:在审理过程中,长垣市检察院做出撤回起诉决定书,以证据不足,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,向该院提出对韩百彦撤回起诉。公诉机关要求撤回起诉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,应予准许。
长垣市法院裁定:准许长垣市检察院撤回对韩百彦的起诉。
原标题:《村支书享受副科级待遇近11年后被控诈骗,检方以证据不足撤诉》